豫建行规〔2024〕6号
各省辖市人民政府,济源示范区、航空港区管委会,省人民政府各部门:
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我省城乡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,规范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管理工作,构建完整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》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国家文物局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经省政府研究同意,现将《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管理办法(试行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附件: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管理办法(试行).doc
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文物局
2024年6月27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政策解读:《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 管理办法(试行)》政策解读